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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xiaofei 留于: 2008/12/25
[疑问:] 您好,想请教个问题,单位录用职工后,是否有义务将职工的档案调入本单位委托管理档案的机构?如果单位没有将员工档案提取至单位委托的人才机构,影响了职工领取保险或其他待遇,职工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谢谢!
[回复:] 劳动者的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管理,如果因用人单位对档案管理问题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zhulei 留于: 2008/12/24
[疑问:] 1.举例子:小王08.9.1来A公司工作,之前有3年工作经验,那么小王在到A公司之后也就是08.12.31之前(也就是入职这四个月)可以享受年休假吗?如果可以休的话,可以休几天?新进员工是不是必须在新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以休年休假呢?麻烦律师给详细讲解。我在网上看到有些说新进员工必须在新来的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享受年休假,所以有疑问。
2.还有计件工资的问题:公司没有安排员工加班,而是员工在完成底量的同时,想继续多完成一部分以挣得更多的收入自愿加班,超出底量的部分单位是不是只需要给计件工资而不需要给加班费呢?我们这种工资结构是否合理呢(目前是最少一个月要完成一分钟,超过的部分只给计件费不给加班费)?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做?
[回复:] 1、可以,职工进入新用人单位,只要符合连续工作满一年(包括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的要求,即可折算相应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员工自己提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应当注意保留证据。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liu 留于: 2008/12/23
[疑问:] 1.我单位有一员工,1999年入职,但其在2007年9月30日因合同到期,不予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了失业手续,但是其本人一直在公司工作未离职,为规范劳动关系,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协议,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请问他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如果公司提出辞退他,是否承担责任
[回复:] 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违反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zhulei 留于: 2008/12/22
[疑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计件工资的事。我们单位是做动画片的,想给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如果底量是800元的话,员工每多做一分钟的量就多给一分钟的工资,也就是说超出800的量只给超出部分的工资不给加班费可以吗?如果不行,我们应该怎么做?
[回复:] 1、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 150%的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的工资。
2、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zhulei 留于: 2008/12/22
[疑问:] 年休假实施条例中说到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这个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享受年假吗?还是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来新单位后就可以折算享受年假呢?
[回复:] 根据该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应该累计计算,包括在其它单位的工龄。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Lucy 留于: 2008/12/19
[疑问:]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谢谢!
[回复:]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公司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游客呢称: 小维 留于: 2008/12/19
[疑问:] 请问,已经和退休人员签订了适用于退休人员的劳动协议,现在解除的话,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另外是否也要支付补偿金?
[回复:] 已退休人员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双方属于劳务关系,解除协议应当取决于双方协议中的约定。

公司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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