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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潘丁峰 留于: 2008/09/29
[疑问:] 好!
我想问一下我是中国邮政工作了6个月没有签合同!现在我不想干了!是不是能得到赔偿。



[回复:]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08.2-2008.6月的双倍工资。但如是你自己辞职,除非用人单位有其它违法行为,否则用人单位无需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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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小鬼 留于: 2008/09/21
[疑问:] 外资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不可以是大陆人啊?
好象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啊~
那如果是外国公司在这边设立分公司呢?负责人一定要是外国人?
[回复:] 1、外资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当然可以是大陆人。

2、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目前除了一些金融保险机构外,其他公司的实践较少,而目前一般外国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详细的操作规程应该还没有明确。然而,是否可以是大陆人,由于外国分公司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具体还是看各外国公司的章程。如果没有特别限制,负责人由大陆人担任并不存在什么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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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tfgtf 留于: 2008/09/21
[疑问:] 特别清算是什么意思?
特别清算是什么意思?参加清算的各方的工作、作用是什么?如在特别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原法人、董事在任职时做过侵害公司利益的事情,后离职去了外地,可否向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管辖?
[回复:]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特别清算,但对特别清算的具体操作程序及相关法律问题等均未规定,目前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而司法实践又急需解决这一问题。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蔡晖撰文,着重讨论了公司特别清算的概念、操作程序、特别清算与破产清算程序的转换、无法对公司进行清算的处理等问题。
何谓公司的特别清算,我国现有的法律并无定义。学理上对特别清算的通常解释为:特别清算通常是指在公司进行普通清算的过程中出现困难,或者公司负债有超过资产的嫌疑,存在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时,在法院直接干预和债权人参与下进行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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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刘畅 留于: 2008/09/04
[疑问:] 您好!我有两个问题向您咨询!

  1、公司成立快一年了,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没有收入,现在每个月向税务机关报送报表(空表),请问这种情况是否会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如果注销营业执照,以后想再经营(还想用注销的企业名称)是否可以?

    以上两个问题请您再百忙之中给与解答!谢谢!

[回复:] 1、只要年检,不会被吊销。
2、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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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沈良 留于: 2008/08/18
[疑问:] 律师好!本人在8月6日与货运部一位管理人员发生争吵,对方为女性,在发生争吵时对方先动手打了我一个耳光,我顺势用拿着移动电话的手打了对方,当时发现她脸部流了血,随后对方用一玻璃杯把我的头砸破,我也流了血。事后我打了110报了案。现在对方出院了,打电话给我,说要我陪医药费,误工费,还说毁容了,共计人民币一万元。关于毁容一说可能就是眼角上缝了几针。请问律师现在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回复:] 你侵犯了对方的人身权,使对方的人身受到损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你应该支付对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方也侵犯了你的人身权,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你们可以协商,依据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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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何武 留于: 2008/08/12
[疑问:] 在西安,我妻子生完小孩100多天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超过3个月,还能报销吗?谢谢回答!
[回复:] 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可自分娩、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到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保险补贴”,西安市的报销生育医疗费和领取生育津贴(也就是生育保险补贴)的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你妻子已经分娩100多天了,已经超过了生育保险补贴的申请期限,不能再申请领取生育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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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LAN 留于: 2008/08/09
[疑问:] 我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因为单位调整离我家上班地方太远,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同意,但是有一条件,说是单位己给我交了两年的医保和养老保险。个人交的部分在以前的工资里并没有扣除,现在如果要辞职需要我补交个人应交的那部分,大概三千多元,请问单位这种说法合理吗?
[回复:] 如单位确实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且个人缴纳部分未扣除,单位有权要求你支付。但应核实让你个人承担的部分数额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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