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
|
服务项目 |
|
|
|
|
|
|
|
[疑问:] |
我有一朋友,他目前有自己的公司实体,我有一个比较不错的项目想与他合作,我们初步商量的是成立一个新的项目部(不新注册公司),该项目财务独立出来,双方按比例出资、分红,但我不是很清楚怎么操作,有没有做这方面的律师朋友帮我指点下,可以的话帮我们拟一份适的《合作协议书》,我可以提供相应报酬,谢谢! |
[回复:] |
所谓项目部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将来投资人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具有很多风险,一定要谨慎,并约定清楚不承担项目之外的责任。如果有可能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协商。 专业律师草拟文书是要收取费用的。 |
|
|
[疑问:] |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怎么办,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 |
[回复:] |
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劳动者赔偿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如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则应当及时按照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避免因为没有办理手续,而致使今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
|
游客呢称: 欣欣科技 |
留于: 2008/07/13 |
|
|
|
|
|
[疑问:] |
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么办?? |
[回复:] |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不论是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最终责任均将由用人单位承担。也就是说,即便现在双方均同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同样随时有权利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避免用工风险。 |
|
|
[疑问:] |
朱律师,你好 我在公司工作十年多,现解除合同,我要求支付十个月经济补偿金,公司只付三个月工资。(公司在05年8月重新注册,06年1月重签合同,新公司的业务、人员、设备、部分客户都是原来公司的,旧公司的法人是新公司的股东(不是法人)。我想劳动争议前七年的经济补偿金,合理吗?(我有02年与原来公司签的第四次合同) 谢谢! |
[回复:] |
如果是重新注册的公司,即便人员、业务一样,在法律上讲也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你不能要求现在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责任。除非两者存在合并、分立等法定情形,应当承继权利义务。 |
|
|
[疑问:] |
我在一个跨国公司作管理工作,公司现在实行股票期权的激励政策,我有权申请股权期权,但我不知道是否有法律风险? |
[回复:] |
公司股票期权是一个来自西方的股票期权的激励计划,叫激励性股票的激励计划。在国内也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的。但是目前对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还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明确的管理规范。 从上市企业来看,像新浪、百度都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参与了全球的一些国际化的企业大部分都采取了股权激励计划。但是要明确的是,期权是员工与企业风险共担,期权是有风险的。期权跟公司业绩息息相关,但不能保证未来公司是否会一直盈利呢?如果公司员工在行权时,股票价值来重下跌,这个期权激励计划风险就明显存在。所以,要用正确的心态看待股票期权。
|
|
|
[疑问:] |
如何解决集团公司和下面公司股权激励的问题 我们集团公司下面的一个股份公司马上要上市了,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用什么方式能够也给集团公司的高管人员呢,因为国家的激励办法都是限定上市公司本身的高管人员才是股权激励的对象。 |
[回复:] |
1、股票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其内容要点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 “一揽子”报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一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
设计和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资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并要求具有一个股价能基本反映股票内在价值、运作比较规范、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载体。
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联想集团和方正科技等,目前实行的就是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2、股份期权模式
由于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在现行《公司法》框架内不能解决“股票来源”问题,因此一些地方采用了变通的做法。股份期权模式实际上就是一种股票期权改造模式。北京市就是这种模式的设计和推广者,因此这种模式又被称为“北京期权模式”。
这种模式规定:经公司出资人或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群体形式获得公司5%-20%股权,其中董事长和经理的持股比例应占群体持股数的10%以上。经营者欲持股就必须先出资,一般不得少于10万元,而经营者所持股份额是以其出资金额的1-4倍确定。三年任期届满,完成协议指标,再过两年,可按届满时的每股净资产变现。
北京期权模式的一大特点是推出了“3+2”收益方式,所谓“3+2”,即企业经营者在三年任期届满后,若不再续聘,须对其经营方式对企业的长期影响再做两年的考察,如评估合格才可兑现其收入。
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已经有北京市的中关村置业博飞仪器、北开股份、同仁堂通县分公司等十余家公司制企业。
3、期股奖励模式
期股奖励模式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比较流行的一种股权激励办法。其特点是,从当年净利润中或未分配利润中提取奖金,折股奖励给高层管理人员。
例如湖南的电广传媒,企业从年度净利润中提取2%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层管理人员及有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的激励基金。基金只能用于为激励对象购买公司的流通股票,并做相应冻结,离职半年后可以抛出。
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除了电广传媒外,还有上海的金陵股份、光明乳业、天津的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上市公司。
4、虚拟股票期权模式
虚拟股票期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认购权,它是将奖金的给予延期支付,并把奖金转换成普通股票,这部分股票享有分红、转增股等权利,但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流通,只能按规定分期兑现。这种模式是针对股票来源障碍而进行的一种创新设计,暂时采用内部结算的办法操作。虚拟股票期权的资金来源与期股奖励模式不同,它来源于企业积存的奖励基金。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5、年薪奖励转股权模式
年薪奖励转股权模式是由武汉市国有资产控股公司设计并推出的,因此也被称之为“武汉期权模式”。
武汉市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原来实行企业法人代表年薪制,年薪由基薪、风险收入、年功收入、特别年薪奖励四部分组成。这种模式则把风险收入 70%拿出来转化为股票期权(另外30%以现金形式当年兑付),国资公司按该企业年报公布后一个月的股票平均市价,用该企业法人代表当年风险收入的70% 购入该企业股票。同时,由企业法人代表与国资公司签订股票托管协议,这部分股票的表决权由国资公司行使,需在第二年经对企业的业绩进行评定后按比例逐年返还给企业的经营者,返还后的股票才可以上市流通。武汉期权模式本质上也是一种期股奖励模式。
6、股票增值权模式
这种模式为兰州三毛派神股份有限公司所采用。其主要内容是通过模拟认股权方式,获得由公司支付的公司股票在年度末比年度初的净资产的增值价差。
值得注意的是,股票增值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没有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这种模式直接拿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管人员、技术骨干和董事,无需报财政部、证监会等机构的审批,只要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施,因此具体操作起来方便、快捷。
|
|
|
[疑问:] |
请问08年陕西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安排在什么时候啊??? |
[回复:] |
具体问题请向司法行政部门咨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