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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留于: 2009/02/27
[疑问:] 企业增资扩股手续怎么办理?原有注册资本100万全是实收资本,现准备增资扩股到注册资本1000万,其中专利入股按评估价是300万,另扩实收资本600万。这该怎么办手续?先从那里办起?
[回复:] 一、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二、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 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 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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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靳航 留于: 2009/02/26
[疑问:] 律师,你好,我花1.5万元购买了某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2000股,但该公司股票尚未上市,因为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现在我想退还已购的股票。请问可以吗?
   
[回复:] 《公司法》第九十条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所以因为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你可以退还已购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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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云彦 留于: 2009/02/25
[疑问:] 律师,你好,我于2006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我的公司与某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我们公司应于2000年8月支付给其货款15万元,然而由于经济原因我们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我的公司依法解散。如果现在该公司去法院起诉我,要求我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我需要偿还吗?

[回复:]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28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甲公司请求你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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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iugvmih 留于: 2009/02/24
[疑问:] 因我公司管理上的疏漏,以前在我们公司待过的非正式员工被我公司辞退后离开我公司时拿走我们公司已盖好我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文本(现在仍不知拿走几本)在外面与别的单位签订了装修合同,请问我们公司应该如何阻止此人的非法行为?谢谢!急!
[回复:] 你说的情况已经构成表见代理,公司需要对外承担责任。建议尽快在媒体上声明合同或合同专用章作废,并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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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jiaih 留于: 2009/02/23
[疑问:] 关于公司登记中公司名称的问题?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参股公司在办理公司登记的时候,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但现在很多地方工商登记机关都说,如果办理工商登记的新公司名字中带有“中国”二字,必须要去国家工商局才能办理。真的是必须如此吗?可是我们公司的企业集团名称中带有“中国”两个字。在设立参股公司的时候,我们受权参股公司的名称是冠以“中国xx集团”。也就是说“中国xx集团”是企业集团名称。如果这样,那么参股企业在办理名称预核,工商登记的时候还要去国家工商局才能办理下来前面冠有“中国”二字的公司名称吗?“中国xx集团”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将“中国”和“xx集团”拆开来的,工商注册的时候我们授权参股公司可以使用难道不可以吗?
[回复:] 以前企业名称国家在未颁布规定时已经注册了,就继续沿用。目前,注册新的企业,含有“中国”字样的公司必须到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地方工商局不能对于含“中国”字样的企业名称予以批准。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古西 留于: 2009/02/22
[疑问:] 律师:您好!我在和两个朋友出资50万元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我实际出资10万元。但注册公司时并没有登记我的出资情况,是以另外两个朋友出资进行登记的,我是合法的股东吗?如果不是,我现在想补充登记我的股东身份,是否可以?
[回复:] 你说的情况在法律上叫作“隐名股东”。因为没有进行合法的工商登记,你没有充足证据证明你是股东的情况下,你的股东身份一般不被认可,更不得对抗第三人。你应及时变更工商登记,以证明你的股东身份。如不能依法变更,可提供证据,通过诉讼确认你的股东身份,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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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uyhuf 留于: 2009/02/22
[疑问:] 请问,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
[回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 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股权转让合同还应当万分之五贴缴印花税。
股权转让所得还应当就取得所得主体的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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