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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留于: 2009/09/27
[疑问:] 乙公司是家小公司,为了和甲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交给甲公司保证金120万,甲公司承诺合作期结束后,把120万元返还给乙公司. 后来两家公司的老板关系恶化,乙公司怕甲公司老板不返还该120万元. 乙公司老板请甲公司的一位经理去做甲公司老板的工作,最后成功拿回120万.乙公司老板承诺会给甲公司的这位经理10万元的感谢费.
甲公司经理拿该10万元感谢费算不算刑法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或者是其他罪名?(甲乙两家公司都是民营企业)
[回复:] 律师个人认为应当不构成犯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针对公司人员受贿而为他人谋求利益,致使公司利益受损或其他第三人的潜在利益受到损害,导致市场公平竞争受到破坏。而本案中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因此律师个人认为不应当构成犯罪。
《刑法》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留于: 2009/09/26
[疑问:] 公司法人张三没有我的授权代我在公司章程里面签字盖章,我是挂名股东,但是也向公司投资了一小部分资金,并参与了公司从注册到现在的经营与决策,公司法人张三在银行贷款我作为其担保人,其关系是合作伙伴。公司没有给我出资证明,三个股东之间没有什么协议,唯一就是当时我有一个书面的承诺,承诺的内容就是公司如有什么风险我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我的门面做抵押,但是门面现在已经不存在了,此承诺由李四(公司股东)的签字证明。我如果是股东,资金没有完全到位又有多大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你简单的描述律师很难准确判断。但律师认为,虽然你没有在章程上签名,但事实上你已经履行了股东责任,享受股东权利,因此应当认定你是具有成为公司股东的意思表示的,所以你应当被认定为公司股东。至于,房产抵押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而且如果不能证明是你同意抵押的,则抵押是无效的。股东对出资不足负有补足义务,并对其他股东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留于: 2009/09/25
[疑问:] 我想知道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的债务我对内对外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担,谢谢!
[回复:] 从法律上讲,股东对公司只负有出资义务,因此你转让股权后,就不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出资不足、抽逃资金的需要承担补足义务,构成犯罪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留于: 2009/09/24
[疑问:] 如果母公司被撤销 子公司还存在吗
[回复:] 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同于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母公司法人资格消亡并不影响子公司独立人格的存在。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留于: 2009/09/23
[疑问:] 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回复:]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不得分立。”的规定已经废止,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不是必须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留于: 2009/09/22
[疑问:] 我是公务员,我想参股朋友的公司,但是我不在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董事、监事或其他职务)、只享受分红,这样可以吗?

[回复:] 不可以,《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留于: 2009/09/21
[疑问:] 公司涉及侵犯商业秘密,但公司没有从中获取任何利益,请问各位网友,这种状况下,公司最大的赔偿是多少?依据什么?有没有判决到资不抵债的地步?另外就是,最终就算确定我们有侵犯,但是不能完全构成侵权,这个补偿又是依据什么来赔偿?我们公司没有从中获取任何利益。 另外整个公司的性质是:作为中介,给全国有聘外资格的各大中专院校招聘推荐外籍教师(名单都有公布),我们的客户和商品都是人,都是变动的,全国很多中介,客户资源都大同小异,所以对方的损失和我们没有直接的关系也无法裁定。
(对方的资源信息在公司内容全体员工都可以共享,且未采取任何的保密措施,这算是商业秘密吗?)

[回复:] 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不以侵权人是否实际获利为条件,没有实际获利、但侵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也同样要赔偿对方的损失。你公司最大的赔偿:就是对方所受损失的范围。
法院判决赔偿不管赔偿后你公司是否会“资不抵债”,只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实赔偿数额,如果你公司的资产足以赔偿,可以强制执行用你公司现有财产赔偿;如果你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赔偿,会看是否有限公司、股东是否有出资不到位或抽逃资产等行为确定是否追加股东为赔偿人和是否终止执行。是否属于商业秘密,需要看是否具有商业价值,是否有相应的保密措施等。

公司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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