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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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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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我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侵占了公司财产和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自己开了一模一样的另一个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他是不是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而他的股份在公司受不受影响? 法定代表人占股份55%,我占45%。 |
[回复:] |
律师认为可以要求其开办公司收益归你们共同投资的公司所有,或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就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但对其持有的股份并没有影响。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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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请问公司经营范围可以更改吗?如何变更? |
[回复:] |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经营范围变更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司原章程复印件,新经营范围 如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 提供有关文件,公章。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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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了董事长还能设执行董事吗? |
[回复:] |
执行董事是针对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如果设立了董事会就不可能设执行董事。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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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监事会的成员可以是董事会的成员吗? |
[回复:] |
不可以,监事会与董事会并立,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总经理、高级职员及整个公司管理的监督权。为保证监事会和监事的独立性,监事 不得兼任董事和经理。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的监督,包括调查和审查公司的业务状况,检查各种财务情况,并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供报告,对公司各级干部的行为实行监督,并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对公司的计划、决策及其实施进行监督等。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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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想问一下,如果作为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失败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回复:] |
按照《公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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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我想和一个外国企业在国内设立合伙企业,不知是否需要经过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是否要遵循外商投资企业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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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目前的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但按照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对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实行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制度,不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就是说,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 同时,该办法规定,申请设立时应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的产业政策。
公司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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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我们股东有很多都在外地,公司做决策的时候会有政府和银监会的人现场监督,必须本人签字,可是股东不可能每次都到场,又没有什么办吧能找出几个股东代理,或者其它怎样的!!要有法律依据啊~~谢谢!! |
[回复:] |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和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的规定,如果是股份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如果是有限公司则可以由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而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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