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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留于: 2009/12/12
[疑问:] 公司法规定那些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回复:]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以上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边 留于: 2009/12/11
[疑问:]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回复:] 我国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转让财产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交易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没有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留于: 2009/12/10
[疑问:] 股权质押可以是公司对自然人吗?
[回复:] 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或其他公司的股权向自然人质押并不存在法律障碍。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留于: 2009/12/09
[疑问:] 创业失败了,公司没注销,有什么影响?
没有注销会有什么影响?

[回复:] 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和《公司法》的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也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Cindy 留于: 2009/12/08
[疑问:] 关于产假,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现公司所在地为郑州,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配偶护理假一个月.
请问, 我公司是要遵循河南省当地的条例来执行,还是按国家规定就不可以?国家规定与当地的实施条例之间是什么关系?谢谢!
[回复:]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国务院颁布的属于行政法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河南人大常委会制度的,属于地方法规。但两个规定并不矛盾,条例是对规定的补充,因此均应当执行。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留于: 2009/12/07
[疑问:] 我公司1股东(股份占30%),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他愿意放弃股东权利,包括放弃分红和企业管理,股份不转让,保留其公司股东的身份,但他仍以公司的名义从事公司的业务,按公司规定交纳管理费.放弃的股东权利可以写进章程吗?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会对公司运营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
[回复:]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分红、表决等权利进行特殊约定,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才使用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这并不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应当基于公司的委托或授权。实际上这样会造成公司形成两个运营体系,肯定会对公司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律师解答


游客呢称:  留于: 2009/12/06
[疑问:]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更换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以及名称是需要全体过半数的股东人数同意就可?还是需全部表决权(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才可?
[回复:]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般而言变更经营范围和名称均涉及修改公司章程,而变更法定代表人就要看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如果不涉及修改章程,则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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