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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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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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律师你好,现在我公司打算发行公司债券,对此《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
[回复:] |
对于公司发行债券,《公司法》并没有对公司注册资本做出具体的要求,但是《证券法》第十六条对此做出了规定。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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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jhughu |
留于: 2009/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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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我现在在一个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公司总资产盘点后加转让费为25万RMB!老板拉我入伙,我出了12.5万。然后我们签了合作合同。我想问下,我这样安全吗??我说工商登记变更,他说变更的话,我就要承担总公司的比例股份,总公司注册50W,我就得承担12.5除以25+50的比例!是要这样吗?我只想占分公司的一半。分公司有营业工商执照。我要变更的话,是要按他说的吗?? |
[回复:] |
你的理解有误,分公司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其并不存在独立的股东,其的法律权利义务也都归属于总公司,因此你不可能成为分公司的股东。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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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刚刚注册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也拿到了,现在只剩下保税,还有去银行开立公司账户了(因为公司注册资金才10万,普通的银行都要求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所以还没办下来。现在合伙的股东要退出了,公司也就失去原来成立的价值了。现在我们刚刚申请的公司,注销可以么? |
[回复:] |
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手续。也要报纸上登公告,45天后清算结果报到工商局。也可以公司的股东变更一下,让公司继续经营下去。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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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asdfasgs |
留于: 2009/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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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最近公司准备给一个个人借款2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我知道公司间借款是违法的,那公司给个人借钱可以吗? |
[回复:] |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给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就是合法的。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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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呢称: ewerf |
留于: 2009/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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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我公司42个股东41个签字同意修改,一个反对.现有股东提出,法律规定文字表决必须100%同意,如果要修改必须重新表决. |
[回复:] |
100%同意才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是指没有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才可以修改(《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而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由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代表通过就可以了(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所以你公司的章程完全可以修改报工商局备案。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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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们公司现在的刚成立不久,有些股东认缴的出资都没有缴足,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时候是按照认缴的表决还是按照实缴的比例表决? |
[回复:] |
实践中一般是如果有一名以是那个股东缴足认缴出资的,那就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如果都没有缴足认缴出资的,那就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当然,这个主要还是取决于你们公司《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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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
我们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成立以来运营的一直都不错,但是从前年开始,因为董事长和几个大股东之间的矛盾,公司一直都处在半经营状态,也不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公司员工流失也很严重,作为这个公司的小股东,我觉得没什么意思了,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 |
[回复:] |
你可以向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没有人愿意接收股权的,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解散清算后有结余的,可以退回股东的出资。
公司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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